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国电宁夏吴忠热电厂
2×350MW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国电宁夏吴忠热电厂2×350MW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备案的请示》(吴电发〔2018〕第18号),以及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收悉。上述材料显示,宁夏清溪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编制了《国电宁夏吴忠热电厂2×350MW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编制了《国电宁夏吴忠热电厂2×35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你公司组织开展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规定,并已在你公司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厅接受报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